请您认真阅读本条款,您使用 DONGFENG GLOBAL LOGISTICS CO.,LTD 服务表明您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本条款的全部内容,并确认您因工作需要使用本服务时,您已充分获得您工作单位的授权。 本条款适用于托寄物:小件直邮(东风专线 AD/ADA/ADC,东风行邮 AC/CC,东风跨境 BC,东风小包 DP/DPP/DPC,东风电商 EC 等)。 1、为保证托寄物安全送达,您在寄件时应履行以下义务:
(1)准确、清楚地填写寄件人、收件人的名称、地址、联系电话等资料。如地址不正确、联系方式错误、收件人拒收等原因而造成无法派送的快件,若寄件人要求退回的,双程费用均由寄件人承担。 (2)根据托寄物的性质提供充分的防破损、防漏、防爆措施,保障托寄物安全派送。夏季等多雨季节应对包装做放水处理,冬季或寒冷地区应对包装做防冻处理。 (3)液体、易碎物品类包装规范:外包装使用五层瓦楞纸箱,填充物填满空隙,确保商品在箱内无明显晃动。因包装不规范造成的托寄物损毁、短少的无法理赔。 (4)遵守禁止寄递物品中国、韩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有邮寄违禁品,您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5)如实申报收件人信息、托寄物内容和价值,因漏报、虚报、瞒报、低报导致海关查验、扣货、补税等,您自行承担责任。 (6)快件发生损毁、遗失后 30 天之内应向我司提出理赔要求并附上相应证明材料,逾期则我司有权不予受理且将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2、您的违约赔偿责任:
(1)因托寄物质量缺陷或包装破损,致使其他托寄物、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或造成人身伤亡的,您应承担赔偿责任。 (2)因托寄物属于或含有禁止或限制寄递物品而被查没、扣留或变更配送路线,导致其他托寄物时效延误或价值丧失,给本公司或第三人造成经济损失的,您应承担赔偿责任。 3、赔偿标准
因本公司原因造成托寄物灭失、破损、短少的,本公司将按以下标准赔偿,但不承担
您可能获得的收益、实际用途、商业机会等任何间接损失。
(1)物品破损但不影响主要功能,若您能出示效货值证明,我司按照货值 10%的赔付(最高 100 元), 若您不能出示效货值证明,我司免除该单运费(最高 100 元)。 (2)物品破损影响主要功能,我司免除该单运费;若您能出示效货值证明,我司按照货值赔付(最高 1000 元),若您不能出示效货值证明,我司赔偿 3 倍运费(最高 300 元)。
(3)物品短少,若您能出示效货值证明,我司按照短少部分货值赔付(最高 1000 元),若您不能出示效货值证明,我司赔偿 3 倍运费(最高 300 元)。 (4)物品灭失,我司免除该单运费;若您能出示效货值证明,我司按照货值赔付(最高 1000 元),若您不能出示效货值证明,我司赔偿 3 倍运费(最高 300 元)。 注:税金已缴纳中国海关无法退还。
如您认为该赔偿标准不足以弥补您的损失,应根据托寄物的实际价值选择等值保价服务。 (5)若您已选择保价且支付保价费用的,则本公司按照保价金额和损失的比例向您赔偿,最高不超过托寄物的实际损失金额。保价费收取保价金额的 1%,最高保价10000 元,超过 10000 元保价部分不予理赔,建议分拆包装。 (6)本公司采取“理赔审查”的方式,您应在寄件时如实按照托寄物的实际价值诚信保价,理赔时提供相关价值证明,超额保价部分无法获得赔偿。 (7)托寄物损坏残值由本公司和您协商处理,如折归您所有,本公司在核定赔偿金额时将扣减残值。 4、更改地址
快件未签收前您可以提出更改收件地址,但我司不保证 100%更址成功,务必通知收件人如有派件请拒签、投递驿站请勿取件。如原地址收件人签收成功责任自负,请自行联系收件人退回货物,我司会进行协助。 更改地址收取操作费 3.5 元/单,旧地址到达新地址的中转费大约 3 元/公斤,具体已账单为准。 5、延误
海关查验清关延误 14 天以上或国内快递停滞在某一节点 7 天以上以上两种情形,致使消费者退款的,凭有效退款凭证我司免除本次运费(最高不超过100 元),并退 1 倍运费作为补偿(最高不超过 100 元)。 6、签收
寄件人同意并促使收件人同意快递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的便利,按如下方式之一,安全、
合理地投递快件:
(1)交由收件人本人签收;
(2)交由收件人的同住人或指定的代收人签收;
(3)投递至收件地址范围内的代收点或自提柜;
(4)按收件人或寄件人指定的其他方式投递。
快递服务组织按以上方式之一投递快件且快件外包装完好的,视为该次快递服务履行完毕。签收前务必仔细检查托寄物外包装有无破损,本人签收或指定第三方签收或驿站取件后提出破损视为无效,本公司无法受理赔偿。如收件人开具外包装完好证明后提出内件破损本公司无法受理赔偿。 异常签收情况,处理方式如下:
(1)包裹外包装无破损,内件破损或短少,我司免责,无法理赔;
(2)包裹外包装有破损,内件完好,验货签收即可,无法理赔;
(3)包裹外包装有破损,导致内件破损或短少,请当场提出并拍照留存证据,与发件方协商拒签或者签收,能够提供书面破损及内件短少破损的证明。 7、丢件
(1)未签收:快递包裹国内转运期间物流无签收,且超过 7 日不更新,我司启动仲裁理赔机制,核实后确认丢件的我司先行赔付发件人(或由问题网点与收件人协商理赔),核实需要 2-3 工作日; (2)签收未收到:物流显示包裹已签收,收件人反馈未收到包裹之日起 7 日内我司上报联系网点核实处理,网点提供签收证明或者收件客户后续反馈收到,视为正常收件;否之我司上报启动仲裁理赔机制,核实后确认丢件的我司先行赔付发件人(或由问题网点与收件人协商理赔),核实需要 2-3 工作日; 8、留置权
若您或您指定的付款人未付清费用的,本公司有权留置托寄物,留置期限为 1 个月(自揽收快件之日起计算),但托寄物性质不能留置的除外。留置期限届满,您或指定付款人仍未付清费用的,本公司可以变卖、拍卖留置物并优先受偿,变卖、拍卖所得价款应优先支付本公司为行使留置权所支出的费用和保管费,再偿付拖欠本公司的费用;如有余额,可根据您的要求汇至您指定账户。本公司通知您配合本公司行使留置权的,通知发出后 7 日内您未书面答复本公司的,视为您同意本公司行使留置权的方案。本公司行使留置权,不影响本公司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根据本合同享有的其他权益。 9、免责条款
(1)因托运货物本身具有瑕疵及缺陷,如有明显破损等,我司免责;
(2)因您违反本公司及海关相关规定和条款,包括:货物申报不实、寄运严禁入境商品被海关罚没或退运、 物品超过海关规定中所限制的数量所导致的罚款、罚没及退运等,我司免责; (3)因清关手续或其它主管机关规定手续所致的延误,我司免责;
(4)因您没有及时确认关税及税金支付延迟所致的延误,我司免责;
(5)如有磁带、文件或其它存储媒体中数据的消除、或曝光底片中照相影像或录音带消除,我司免责; (6)因发件人提供了错误或不完整的地址信息,致使无法有效地联系收件人,而造成的重复配送所产生的费用及相关的后果,我司免责; (7)因航班延误、取消或停飞造成的货物发送延误,我司免责;
(8)因天气气候原因造成货物融化冻结等形态变化,我司免责; (9)因不可抗力因素或疫情等政府管控行为导致货物灭失、破损、短少、延误,我司免责。 ——————————— DFGL国际物流寄件契约-2021.9.1 ——————————— |